其他
好消息!这些事项在厦门就能办了
●“自贸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备案”
●“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”
●“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_新证_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”
●“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_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放射诊疗”
●“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”
●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(毒)种或样本运输审批_我省行政区域内”
以上事项不用跑福州,在厦门就可以办理啦!
7月22日,根据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向福州市、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》(闽政文〔2022〕319号)要求,省卫健委将办理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等6个事项下放(或委托)我市卫健委,现在这些事项已全部承接到位,正在平稳有序运行。
这些业务
要如何办理呢?
大家只要搜索、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(或直接进入zwfw.fujian.gov.cn)定位选择“厦门市”便可查询到各个事项详细的办事指南。
了解相关事项的办理时限、申请条件、申报材料、办理流程、收费情况等一系列信息,还可直接选择“我要申报”进行在线办理,方便快捷。
市卫健委审批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“确保省级下放权限能接住、用得好”的要求,积极对接省卫健委,做好省级权限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,并邀请省级专家来厦门进行培训指导,通过建立集中、高效、便捷的审批优化制度,扎实做好省级审批权限承接工作,实现行政许可事项“就近办、贴心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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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编辑:晚风
审核:张从云 戴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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